张先生-求助尽快将住院费报销

    信件主题: 张先生-求助尽快将住院费报销
    来信人: 张先生 来信日期: 2020年02月18日 来信编号: DH202002190028
    信件内容: 2020年2月13日,张先生孩子在安康高新医院儿科部住院,花费3000元,2月17日出院后,咨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告知可报销,但需要等待3天,于2月19日,张先生前往医疗保障中心,工作人员告知张先生需找医院报销,张先生再次前往高新医院,医院工作人员却告知应找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报销,现张先生希望相关单位告知应在哪里报销,并请相关单位协调尽快将孩子住院款给予报销。
    信件回复: 市医疗保障局:市医保局法监科工作人员于2020年2月19日15:45与张先生取得联系, 告知张先生办理流程。 现张先生已通过汉滨区医保中心提交信息审核,待信息认定后可到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手续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市医疗保障局
    回复时间: 2020年0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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