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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先生-求助尽快将住院费报销
信件主题: | 张先生-求助尽快将住院费报销 | ||||
来信人: | 张先生 | 来信日期: | 2020年02月18日 | 来信编号: | DH202002190028 |
信件内容: | 2020年2月13日,张先生孩子在安康高新医院儿科部住院,花费3000元,2月17日出院后,咨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告知可报销,但需要等待3天,于2月19日,张先生前往医疗保障中心,工作人员告知张先生需找医院报销,张先生再次前往高新医院,医院工作人员却告知应找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报销,现张先生希望相关单位告知应在哪里报销,并请相关单位协调尽快将孩子住院款给予报销。 | ||||
信件回复: | 市医疗保障局:市医保局法监科工作人员于2020年2月19日15:45与张先生取得联系, 告知张先生办理流程。 现张先生已通过汉滨区医保中心提交信息审核,待信息认定后可到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手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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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市医疗保障局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20年02月22日 | ||||
评价: |